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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2日 星期五 总第624

职场,让女人走开?

  本报2000年12月19日《21世纪,让女性回家?》一文报道了国家“十五”规划中建 议“今后要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和弹性就业形式”,对此,有人认为“阶段性就业的实质是 让妇女回家”、“让女性回家以腾出更多岗位给男性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必然”。一石激起千 层浪,不少人对该观点提出质疑,全国妇联还就“这项规定是否针对女性,会不会导致女性 回家”等问题专门约请国家计委的工作人员召开研讨会。记者就其中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 采访了全国妇联、有关部委和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相关人员,为读者“上演”一场 观点“对对碰”。

  “对对碰”之一: “阶段性就业”是否专指“女性阶段性就业”?

  蒋永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数据信息中心主任):阶段性就业对象包含三种人,第一 种是生育期妇女,第二种是工作一段时间后又去学习充电、接受培训的人员,第三种因家庭 老人、小孩需要照顾而从工作岗位退下来的人员。从实际情况来看,95%的妇女都要生育, 也就是都会有一个生育期。学习充电是个人选择,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第三种人比例相 对较小。第二、三种人的阶段就业与第一种人从性质上来说是不一样的,生育期对妇女是一 种不得已的选择,在一定时间和程度上影响她们的就业活动,因此尽管“建议”中未明确指 出“妇女阶段性就业”,但其性别指向是非常明显的。

  刘尔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社会经济发展的商品化程度愈高,效率 的体现就愈明显,社会历史的长期积累的结果就是女性的能力似乎比男性弱,所以实际导致 的结果只能是女性不得不阶段性就业,以腾出更多的位置给男性。

  杨体仁(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国家之所以推广“阶段性就业制度”,主要 目的是为了增加全社会的就业机会,并不存在歧视某一部分人的作用,而这个制度的推广影 响女性的同时也同样会影响到男性,从制度上讲,我认为并不针对女性。

  赵忻(国家某部委综合处调研员):我理解的“阶段性就业”就是在自愿的前提下阶段 性就业,国家实行阶段性就业制度的初衷是扩大就业,并不是针对女性,实行这个制度是就 业形式多样化的表现,能够保障一部分人尤其是国企、机关人的利益。我的一个同事得到一 个到国外读书就业机会,按照国家机关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单位只能辞退他。这样一来, 他回来后不仅不可能在原单位工作,也不可能去别的国家机关工作。如果实行阶段性就业, 那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对对碰”之二:“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实行弹性工作形式”对女性是利还是弊?

  蒋永萍:当然对女性没什么好处,因为:一、中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性养家糊 口”意识很强的国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市场就业机制取代计划就业体制的改革过程中, 已经出现一些用人单位以婚育和其他家庭原因为由拒绝录用女性、以性别作为下岗、提前退 休标准的现象,待业、下岗、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偏高在历年调查统计数据中已经是不争的 事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妇女的生存与发展,损害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中国的进一步 落实。二、我国的劳动法中保障妇女生育期的权益,而这个制度一旦施行,这份保障便名存 实亡。三、阶段性就业就是阶段性失业,女性一旦回家再回来就业就不大可能,而我们还不 是福利国家,这种由于回家而中断的保险、福利等会进一步影响到未来的生活质量。

  杨体仁:建立这种制度是市场的需要,新产业的发展需要工作时间的弹性,而现在新职 员工作不了几年辞职充电,再找单位已成为一种趋势,这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举措, 不能说是对妇女完全不利的。扩大就业会直接联系到生活质量和水平及社会活动的机会,只 有整个社会在发展进步了,妇女的权益才会进一步提高,从整个进程来看,对妇女的发展利 大于弊。白领女性在就业市场中与男子有同样的竞争力和机会,阶段性就业的推行有利于妇 女身心的发展。

  “对对碰”之三:社会进步了,男女不平等?

  蒋永萍:只有妇女就业机会与男子平等了,才会对社会进步有影响。如果经济发展以牺 牲妇女利益为代价,那么这个发展也不是健康的发展,因为社会的发展最终是全体的进步。 谁说干家务就是女性的“专利”?从错误的前提出发得出的结论也将是错误的。

  刘尔铎:因为商品社会注重效率,我认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必将导致男女就业机会的 不平等。

  杨体仁:女性在家里也是就业,只不过现阶段国家没有把其纳入国民收入而已,实行阶 段性就业后,对女性来说应当是解放了,因为卸掉了压在肩膀上的两副重担之一:工作。这 样对女性来说的有利举措,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吗?

  “对对碰”之四:应该把“阶段性就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吗?

  蒋永萍:我觉得不能,因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般都存在妇女阶段就业形态, 但这种状态的形成通常是特定经济文化背景下家庭与个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政府的就业法 规或政策,而且随着国家和民众男女平等意识的提高,这种传统的妇女就业模式正在改变。 同时,来自欧盟等市场经济国家的大量调查报告和统计结果表明,妇女就业率的急速下降是 与她们向非全职、非正规工作大转移并存的,而非全职、非正规就业往往与更低的职业层次、 更低的工资水平、更低的社会保护紧密相连的,可以说,阶段性就业是市场机制在维护社会 公平方面的固有缺陷在妇女就业方面的消极后果。有统计表明,知识层次高的所谓白领女性 选择不婚不孕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这说明了她们在担心婚育给个人事业带来影响,如果国家 把阶段性就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会增加一些人的恐慌而不婚、不孕,长此以往,人 口素质怎能提高?

  刘尔铎:固定下来就意味着必须遵守,那些不想回家的女性不就惨了?

  杨体仁:由于劳动合同制的实行,现在阶段性就业已没有制度上的障碍,仅仅是观念上 的问题,把观念转变成一种固定制度,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对妇女权益的一种保护。

  赵忻:首先廓清的是阶段性就业是在自愿前提下的阶段性,妇女可以选择回家,也可以 选择不回家,这都是自愿的。因为“十五”规划只是指明国家发展的一个宏观方向,而现在 包括社保在内的许多政策还不能及时跟上阶段性就业确立后所要求的一些变化,所以在此之 前,为了防止一些人钻空子,我个人认为最好不要以“制度”的形式确定。

  “对对碰”之大结局:既然双方都承认对妇女就业有影响,那么应对措施是什么?

  蒋永萍:首先解决“怎样界定阶段性就业”的问题,不要针对女性;不要把选择权给企 业;妇女应对阶段性就业的内容及后果有知情权。

  杨体仁:在经济上,阶段性就业应给予承认,家务劳动应计入国民收入;发展社会服务, 扩大就业机会,扩大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赵忻:我们在听取各方意见,争取在制定政策时尽可能考虑到性别的因素和其他各个方 面的问题,从而使效果达到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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